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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出手!一批中介机构被罚
发布时间:2025-06-28    3 次浏览

新盛公司在线客服微信【77296577】近期,证监会公布了多项针对中介机构的行政处罚决定,涉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等。部分机构提供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部分机构报告存在重大遗漏,部分机构被罚款超过千万元。

证监会近期强调,将继续执行“追首恶”与“打帮凶”的策略,加强对造假责任人和协助造假方的追责力度。通过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的追责体系,全面打击财务造假行为,坚决摧毁造假利益链和“生态圈”。

在证监会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执业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大信所出具的星星科技2019年和2020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在2019年和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证监会决定责令大信所改正,并处以超过千万元的罚款。

证监会认为,大信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所述的违法行为。涉及星星科技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郭安静和陈伟,以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郭安静和朱策明,均为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决定对大信所进行处罚,没收业务收入339.62万元,并处以950万元罚款;对郭安静处以60万元罚款并给予警告;对陈伟和朱策明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并给予警告。此外,证监会还对大信所为上市公司广汇物流提供的审计服务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发现其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并在审计过程中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证监会指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所指的违法行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春亮和卓红英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证监会决定,要求大信所进行整改,没收审计业务收入1698113.21元,并处以3396226.42元罚款;对郭春亮和卓红英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证监会还针对中审众环所为宜华集团提供的年报审计服务未尽责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发现其2017年和2018年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在审计过程中未尽责。中审众环所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所述的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要求中审众环所整改,没收业务收入1169811.32元,并处以2339622.64元罚款;对彭翔、汤家俊和廖利华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6万元和3万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调查发现,海润所为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时存在重大遗漏,且未尽责。海润所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所述的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要求海润所整改,没收业务收入84.91万元,并处以254.73万元罚款;对张圣怀、张亚全和何东旭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证监会还对中喜所的鉴证业务执业未尽责案进行了调查和审理,发现其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责令中喜所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50万元罚款,并对其他相关当事人采取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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